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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发布日期:2019-06-11  点阅次数: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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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6日,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合肥清立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施工单位)、安徽省上阳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42号,建设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75套海水净化设备。由于设备支架、金加工生产线未建设,故本次验收主要为设备的组装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3 月31日,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予以备案,发改双服[2015]42号;2015年6月,委托安徽省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27日 ,取得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表、长环建[2015]68号;2015年 9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工程完工。项目从立项至建设完成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总投资费用6149.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四)验收范围
          由于验收设备支架、金加工生产线未建设,故验收的范围为年产375套海水净化设备的组装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中有涉及到设备支架生产,现该生产线调整为其他车间建设生产,不在本项目区域内。
          2、环评中给出的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与实际的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有不同,原环评中厂房1层为成品性能测试和成品仓库,实际一层东侧为前台大厅,西侧为成品仓库。由于成品设备产品较重存放于一楼便于运输。厂房2层为设备机架、板材加工及焊接任务。实际情况厂房二层东侧为组装车间,西侧为实验室(设备支架生产线已调整为其他车间生产)。厂房3层,该车间主要承担海水淡化设备的组装任务。实际情况厂房三层为企业展厅,厂房4层和5层承担半成品及配套件等原料的存放任务,实际情况四层五层主要为办公区域四五楼用做存储不方便运输,将储运调至一楼。
          3、环评中厂区工作人员定员为60人,厂区的用水量原环评中的为904t/a,排水量为722t/a,实际用水量为1305t/a,排水量为1065t/a。
    4、环评中有提到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废产生,实际情况由于该生产线调整为其他车间生产,不在本项目区域内,所以没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产生。

          以上变动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和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和车间保洁废水,试压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再经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板桥河。
          2、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产噪设备设于室内,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级;设备安装在固定基座上,并加装减振垫。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所测指标的日均值均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值为:54.8~62.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结论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验收结论
          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满足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制度公布上墙,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台帐记录,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内部环保宣传,加强意识教育开展环保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

     

    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6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未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
          验收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
          建设项目竣工时间为2018年10月,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9年5月,监测报告完成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并于2019年6月6日组织召开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提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结论:在验收范围内,企业履行了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配套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满足验收条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保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项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包括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保管项目的所有设备、工艺及各项环保资料,方便日常使用和查询,建立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2.2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无防护距离要求
    2.3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从而达到蔡田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 整改工作情况
          无需整改。


                                    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6日

     

    附件1: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附件2: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淡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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